《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》实施
4类事故可私了 7种情形要报警
4类交通事故可私了北京市交管局发布的《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》将于9月1日起实施。《规定》明确,发生4类交通事故,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,无须报警。具体为:
1.北京市行政区内的道路上发生的;
2.未造成人员伤亡或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;
3.当事人对事故事实、成因无争议的;
4.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。
7种情形必须报警
《规定》特别强调,交通事故含下列7种情形时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,不能私了。具体为:
1.机动车无号牌、无检验合格标志、无保险标志;
2.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;
3.机动车驾驶人饮酒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;
4.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;
5.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;
6.碰撞建筑物、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;
7.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。
(南方网) |